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电话号码
1. 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
条件: 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情况下,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 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自住住房
条件: 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情况下,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 职工在外地购房但在本市有产权住房
条件: 对于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如果在外地购买住房,则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4. 提取公积金贷款本息
条件: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以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5. 支付房租提取限额
条件: 对于无房已婚职工,夫妻缴存双方合计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由2400元提高至3600元。
6. 提取时间和金额限制
条件: 每个自然年度内,提取总金额不超过按年计算的最高限额,单身职工21600元/年,夫妻双方43200元/年,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为3个月。
7. 提取流程及联系方式
详情: 打开“我的南京”app或“南京公积金”app,选择提取业务后进入自助办理业务声明页面,需实名认证后方可操作。提取电话没有固定的,根据公积金账户的管理方式不同,拨打对应的管理中心电话或分部电话进行咨询和办理。
8. 办理时间和地址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 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政务服务中心A140窗口。
联系电话: 025-68505140。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办理流程相对简单明了,适用于多种购房情况的职工,对于有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还提供了偿还贷款本息的便利。如有疑问,可随时致电相关部门咨询或前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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