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香港上市要求业绩要达到一定水平。这包括市值至少达到15亿港元,并且在上市前至少有两个会计年度一直从事现有业务,且管理层大致相同。此外,申请人还必须确保有充足的营运资金,以支持公司运营和首次公开招股的集资活动。
2. 业绩指标
首先,香港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求。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定金额。
其次,公司控股股东在业务记录期间的占溢利必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最低要求。同时,香港集团和内地集团都必须无法单独符合上市的资格,而且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确实符合上市资格。
3. 提早上市申请
上市申请者需要在业绩记录期完结后尽快递交提早上市申请,并提供财务信息以支持历史财务数据的准确性。申报会计师需对最新财务信息进行审计,以支持其对历史财务资料提供的意见,并提交完整的业绩记录。
4. 业绩预告与调整
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如果预计本期业绩与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或者盈亏方向发生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这是为了保证市场信息的准确性和公开透明。
5. 控股股东交易静默期
虽然香港上市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控股股东交易的静默期,但参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的内幕交易规则,一般参照董事的静默期。
6. 公司财务报告与内幕消息
在香港上市规则中,财务报告是股东和市场了解上市公司整体表现的重要途径,也是监管机构审查上市公司合规性的重要依据。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知悉内幕消息后不得向任何人士授出期权,直至相关消息公布。此外,上市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审批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等任何与公司业绩有关的事项前,进行有关的交易。
7. 业绩静默期
根据香港联交所规定,在业绩发布前的30天被称为"业绩静默期"。在这个期间,上市公司需遵守规定,包括不得在审批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业绩报告的董事会议日期或上市公司规定的其他早于报告发布日期前的日期进行交易。
香港上市对业绩有一定的要求,包括市值、业绩记录、营运资金等方面。在申请上市之前,公司需要满足这些要求,并提供充分的财务信息来支持其业绩记录。此外,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披露和业绩预告方面也需要遵循相关规定,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公开透明。同时,控股股东在交易方面也需遵守相关规定,特别是在内幕消息被知悉后。了解香港上市的业绩要求是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重要一环,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上市的条件和规定,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