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创业板中报披露时间规定
1. 持续经营时间要求核心条件: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 相关规定所属板块受控主体:
沪主板、科创板董监高不得在季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买卖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控人持股30%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在季度报告公告前10日内增持公司股份。
3. 股指权重调整权重调整:
当把宁德时代的权重在创业板里调成15.84%远超第二名东方财富的6.79%时,很难让创业板指数因为一只股票的行情而波动。
4. 定期报告要求编制和披露:
上市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依照***证监会和本所的要求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5. 中报预披露时间规定时间标准法律分析:
创业板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上交所及深交所主板也有类似的规定。投资者应留意相关规则。
6. 一季报业绩预告规则预披露时间:
公司应当在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完整地披露一季度的业绩预告。修正的预测不得晚于4月10日发布。
7. 业绩预告披露方法解析:
业绩预告包括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两种方法。业绩预告主要是对公司当前净利润的估计,而业绩公告更全面。
8. 业绩预告时间规定时段规定:
一季度的业绩预告应在当年4月15日前披露,半年度的业绩预告应在当年7月15日前公布。
9.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限规定:
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应在3月31日之前,同时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公布下一年度第一季度的业绩预告。
创业板中报披露时间规定包括持续经营时间要求、相关规定、股指权重调整、定期报告要求、中报预披露时间规定、一季报业绩预告规则、业绩预告披露方法、业绩预告时间规定和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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