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内容

2024-05-28 14:04:54 59 0

1. 保荐机构的责任

保荐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执行持续督导期间、持续督导事项、信息披露、专项现场检查等工作,确保上市公司遵守规则和法律法规。

2. 退市制度的修订

为了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并加大退市监管力度,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退市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以保护投资者权益。所有退市程序将按照最新修订的规定执行。

3. 科创板上市和持续监管

科创板上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监管规则,支持和引导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推动科技行业的发展。

4. 资产交易披露和审计要求

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关,如果资产交易涉及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公司需要进行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还需进行审计或评估,确保合规性。

5. 股票上市总则

为规范各种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等相关实体的行为,本规则对上市行为和信息披露等事宜做出了具体规定,以确保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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