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调整范围
2022年9月6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农户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相关法律法规也加强了收储运环节监管,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企业等主体提供检测和合格证明。
一、农产品调整范围内涵
1. 产品范围:
该法所涉及的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包括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2. 行为主体: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调整范围还包括行为主体的规定,其中农户、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都需要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二、重要的法律调整要求
1. 压实责任:
该法要求地方***对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并加强了收储运环节的监管,确保农产品不受二次污染。
2. 建立制度: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还提出建立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追溯管理制度,强化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实现生产记录可查询。
三、最新修订的重要变化
1. 农户纳入监管:
2023年2月7日最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农户纳入调整范围,以更全面地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
2. 监管对象全覆盖:
修订草案还扩大了监管对象的范围,不仅管企业和合作社,还覆盖了个体农户、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
四、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要求
1. 有机农产品标准:
根据有机农业原则生产的有机农产品,必须通过相关认证机构认证,以确保纯天然、无污染、安全营养。
2. 农产品检测要求: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需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控制使用农药、兽药等的范围和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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