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优先股具有较低的风险,但对公司事务无表决权。在募集类业务中一般采用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的方式,但需注意风控、法务、财务的衔接。优先股计入股本-优先股科目核算。股本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收到的资本,是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包括普通股和优先股。实收资本是其他企业应设置的科目。非积累性优先股是一级资本,其他类别的优先股是二级资本。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规定,AT1债券、CoCo债券以及优先股等资本补充工具的产生和监管资本压力增加有直接关系。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和剩余财产分配中享有优先权,其中包括分配在普通股东之前的权利。有效衔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风控、法务、财务是募集类业务操作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海报
0 条评论
4
你 请文明发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