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定期披露时间要求

2024-06-29 16:17:21 59 0

在上市公司的运营中,定期报告披露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相关的时间要求也是必须遵守的规定。下面将具体介绍定期报告披露要求和定期披露时间要求:

1.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1)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后的2个交易日内披露。

2) 年度报告应当不晚于4月底前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当不晚于8月底前披露。

3) 一季度、三季度报告分别应于4月底、10月底前披露。

2. 定期披露时间要求

1)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

2) 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内容。

3.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注意事项

1)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2)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需注意。

3) 基金定期报告需依据相关规定披露六份定期报告,其中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业绩报告、年度业绩报告等。

4. 定期报告内容要点

1) 季度报告中需要包括上市公司的基本信息、主要财会事项等。

2) 季度报告的发布时间一般在每个会计年度的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

3) 公募基金的半年报、二季报以及年报、四季报中有很多信息相似,需要注意区分。

定期报告披露是上市公司和公募基金必须遵守的制度,披露的时间要求和内容要点需要严格遵守,以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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