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的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他们负责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的管理。同时,乡(镇)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备案工作。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的指导。
1. 土地流转备案程序
村委会备案:土地流转合同需要在村委会签字盖章。
乡镇政府鉴证:流转合同在村委会签字后,还需拿到乡镇政府进行鉴证。
2. 农业农村部的指导作用
全国范围内的指导:农业农村部负责指导全国范围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地方政府的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管理
登记、发放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
有效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载的权利有效期限应与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一致。
4. 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解决方式
调解机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进行调解。
仲裁机构:由区、市或者所在市辖区设立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5.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了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土地流转的管理。
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的实施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共同配合。通过土地流转备案、合同管理、土地承包证的管理和纠纷解决机制等措施,旨在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全文基于相关内容和分析,系统的介绍了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的管理机构、程序和解决方式,为读者提供了清晰的指导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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